董新红,女,1970年出生。法学硕士,法学专业副教授,中文与法律系副主任。
一、专业简历
2004.9-2007.6 就读于烟台大学民商法学专业
2007.06 毕业于烟台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2007.07-至今 任职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担任法学专业教师
二、主讲课程
法学专业课:《民法一》、《民法二》、《商法一》、《合同法》
三、社会兼职
2018年5月被聘为第六届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四、获奖情况
(一)省级奖励
1.2013年荣获首届山东省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二等奖
2.2014年指导学生参加第四届山东省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获二等奖
(二)院级奖励
1.2010年度文经学院“教学优秀奖”
2.2011年度文经学院“教学创新奖”
3.2013年度文经学院“优秀教师”
4.2014年荣获文经学院首届“师德标兵”
5.2014年度文经学院“优秀教师”
6.2015年荣获文经学院第一届“烛光奖”
7.2016年度文经学院优秀教师
8. 2016年被评为文经学院首届“教学名师”
五、其他
2016年学院推荐董新红老师参加山东省第一届“最美教师”评选,董新红老师事迹于2016年7月23日在山东教育电视台展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