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指出:“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培养出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是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是人们对教师的普遍期待。但当前,部分高校教师的失德行为严重影响了教师群体的整体形象。不可否认,高校教师中已然出现了令人担忧的失德行为,这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高校教师“失德”现象的现状
教师一直是社会重要的道德载体,做师德规范的支持者、践行者、宣扬者,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在属性和应有之义。《高等教育法》规定,高校教师必须首先要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这是高校教师应有的道德担当。在价值多元化、利益格局多元化的今天,教师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舆论导向的作用日益凸显。高校教师应当以身作则,成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榜样,对于有损教师形象和学生利益的言行都要避而远之。高校教师理应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但当前教师的“失德”现象却屡屡出现。
首先,高校教师在学术科研方面的失德案例频繁出现。比如,不少高校教师为晋升职称进行学术突击,批量生产论文和专著,一旦被发现即成难以收拾的闹剧。诚实守信、力戒浮躁是高校教师做科研的基本要求。在科学研究中,高校教师要遵守学术道德,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踏踏实实做真学问。
其次,有的高校教师不能坚持学术操守,铭记“课堂教学有纪律”,而在课堂上散播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教师作为社会精神价值的传承者,对于自己在这一点上的责任必须有非常清楚、明确的认知。但有些高校教师忽略了言论上的德行。有的教师以金钱至上或成功主义的言论教导学生。有的教师因为学术观点的争执,公开发表一些不当的言论。令人发指的是还有教师猥亵和性骚扰学生的性质极其恶劣的事件。另外,大学生中时不时爆出的“失德”案例也从侧面反映出高校教师对学生影响的不力。
教育是引导人的社会活动,在人的观念确立、习惯养成、知识习得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高校教师承载着培育国民成长的重要使命。高校教师既要维护社会的良性秩序,又要积极地倡导并示范健康的个人行为。高校教师的“失德”现象虽属教师队伍中的极少数,但性质恶劣,严重损害了高校教师的整体社会形象。诸如此类问题也已引起相关部门和教育工作者的关切和重视。如何避免此类失德案例的发生,提升教师师德,已成当务之急。
二、高校教师“失德”现象的原因
首先,教师本身失却了对自己的职业信守,丧失了自我约束的意愿。高校教师本身必须坚守自己的职业信守,否则任何外围的监督都难以奏效。“师爱为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的所作所为应是表率规范,为他人效法的对象。为师之道,以无过错,无缺陷为上。这是所有教师都应该恪守的,任何侥幸心态或投机做法都应该避而远之。儒家文化在自身修养中倡导“慎独”,意即一个人即使在独处或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仍要严于律己。很多人说教师这个职业是个“良心活”,教师不管教学还是科研都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其次,高校大环境忽略了师德教育。与中小学相比,高校似乎更看重科研和教学,对师德强调得远远不够。高校教师被理所当然定位为道德的化身,和高校教师谈师德就显得不合时宜;大学生在中小学已接受了很好的德育,老师再教导学生道德也显得多余。事实上,称职的高校教师有责任教导大学生基本的价值观,大学毕业生不仅要具备很强的学习能力,更重要的是成为有良好德行的个人,这就要求高校教师首先以身作则,具备一定的师德。高校师德培养的大环境将有助于提升高校教师的师德水准。
最后,整治高校教师失德行为的不力。当前,对教师的失德行为的定性和惩处力度都起不到威慑的作用。高校教师失德行为不是中国独有,国外也有,但态度和做法各有不同,值得引起反思。比如,在打击学术造假方面,在韩国,学术造假被认为是“学术犯罪”。正因为对学术造假惩罚严格,不予宽容,国外学者一旦造假的污名被确认,在学术界就无立足之地了,甚至要受到法律追责。在中国,教师的学术作假则往往被简单地定性为道德层面的问题。遇到此类案例往往先是“舆论哗然”,然后是拉锯式的拖延,直至不了了之。
三、进一步提升高校教师师德的建议
高校教师是师德建设的当事人,理所当然应该从他们入手。文章认为提高高教教师师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第一,建立师德信仰,对职业道德持敬畏心态。高校教师要建立自己的师德信仰,首先应该培养自我的师德敬畏感,这种敬畏的心态是出于信仰自己职业的神圣而发自内心的自觉的禁忌意识,是人在法律之外的自我立法。在西方,道德教育里的敬畏意识源于宗教信仰的上帝。上帝的信仰使人们相信:不管行善还是作恶,上帝在注视着一切,上帝无处不在的威严和审视以及末后的审判在维系西方的职业道德上一直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震慑作用。其实,中国古人也早有对“敬畏”的精辟论述:“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敬畏中的“敬”体现的是一种人生态度,一种价值追求,它使人尚礼向善,臻于完美;而“畏”则是一种行为的警示界限,它使人对自身的言行举止进行道德自律。人可以不信宗教,但必须有敬畏之心;如果没有敬畏之心,人仍然可以在法律监管不到的地方或者在没有人看见的时候做不法或失德的事情。敬畏之心是人以其道德律对抗自然律最有力的“利器”。高校教师具备敬畏的心态,并非逃避惩罚,而是自觉自愿地持守这种人之为人的根本,是一种至高的境界。
供稿人:陈梦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