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持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搭建互学互鉴、共促提升的交流平台,充分发挥优秀课堂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教学创新与专业交叉融合,学校决定开展教学示范观摩课活动。本次活动由各学院推荐优秀授课教师共50名,面向全校教师开放观摩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观摩对象与要求
1、全体自有教师:每人须完成不少于1节示范课程观摩。
2、入职三年及以下青年教师:须完成不少于2节示范课程观摩。
3、首轮磨课中需提升教师:由所在学院统一组织,须完成不少于3节示范课程观摩。
二、活动安排与实施
1、观摩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6月5日。
2、观摩方式:本次观摩依托日常课堂随堂进行,不另行组织专场。示范课程、授课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1,教师可自主选择课程进行随堂观摩。
3、课堂纪律:示范教师须严格按照课表授课,确需调整须及时报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听课教师请提前5-10分钟到场,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闭,遵守课堂秩序,不得影响正常教学;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课后可与授课教师开展教学交流。
4、为激发课堂创新活力,鼓励跨专业、跨学科交流学习,要求教师观摩的课程中,应有非本学院课程。
5、材料报送:活动结束后,各学院统一收集听课记录表,并填报《教学示范观摩课参与情况汇总表》(附件2)。
6、表彰激励:活动结束后,学校为参加全校示范教学展示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三、有关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确保相关教师按要求完成观摩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2、示范教师须精心备课、规范授课,充分展现优质课堂教学水平。
3、参与观摩教师应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听课、深入思考,切实将先进经验转化为教学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1:全校优秀示范观摩课汇总表
附件2:教学示范观摩课参与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