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示范观摩课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5-13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持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搭建互学互鉴、共促提升的交流平台,充分发挥优秀课堂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教学创新与专业交叉融合,学校决定开展教学示范观摩课活动。本次活动由各学院推荐优秀授课教师共50名,面向全校教师开放观摩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观摩对象与要求

    1、全体自有教师:每人须完成不少于1示范课程观摩。

    2、入职三年及以下青年教师:须完成不少于2示范课程观摩。

    3、首轮磨课中需提升教师:由所在学院统一组织,须完成不少于3示范课程观摩。

    二、活动安排与实施

    1、观摩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6月5日。

2、观摩方式:本次观摩依托日常课堂随堂进行,不另行组织专场。示范课程、授课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1,教师可自主选择课程进行随堂观摩

3、课堂纪律:示范教师须严格按照课表授课,确需调整须及时报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听课教师提前5-10分钟到场,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闭,遵守课堂秩序,不影响正常教学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课后可与授课教师开展教学交流。

4、为激发课堂创新活力,鼓励跨专业、跨学科交流学习,要求教师观摩的课程中,应有非本学院课程。

5、材料报送:活动结束后,各学院统一收集听课记录表,填报《教学示范观摩课参与情况汇总表》(附件2)。

6、表彰激励:活动结束后,学校为参加全校示范教学展示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三、有关要求

1、各院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确保相关教师按要求完成观摩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2、示范教师须精心备课、规范授课,充分展现优质课堂教学水平。

3、参与观摩教师应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听课、深入思考,切实将先进经验转化为教学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1:全校优秀示范观摩课汇总表

附件2:教学示范观摩课参与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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