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教师“烛光奖”评选及奖励办法(修订稿)》组织开展第二届教师“烛光奖”评选活动。
本届评选活动历经系(部)推荐,量化打分,专家评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示发文等环节,共评选出9名获奖教师。活动过程中,各教学系(部)倾力支持,广大教师参与热情高涨,相关职能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活动按期完成,在全院教师中反响积极,获得丰硕的活动成果。
第一届“烛光奖”评选活动在学院广大教师中反响热烈,评选出来的教师产生了很大的榜样力量,评选结果也纳入系(部)学年教学工作评价体系及学院人事绩效管理中。第一届“烛光奖”评选活动之后,在全院广大教师中积聚起来无限的正能量。“烛光奖”评选工作的意义不仅在于产生了几名获奖教师,更为重要的是对教师的鼓舞、激励和鞭策。
学院赋予了“烛光奖”很高的荣誉,但荣誉其实是带着责任的。让我们从荣誉的光环中走出来,肩负起榜样的责任,和全院广大教师一起,为学院的发展做贡献!